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属于浙江省-湖州市行政区,经德清县批准为排水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三级,电子监管号3305212025A000329,土地面积34662.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2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3-28,成交价1693.21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7-27,预计2026-01-27开工,2027-07-27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湖州市电子监管号3305212025A000329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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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34662.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25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2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排水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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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693.2071约定交地时间2025-07-27
约定开工时间2026-01-27约定竣工时间2027-07-27
实际开工时间2026-01-27实际竣工时间2027-07-27
批准单位德清县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