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128团兵团加油站以东、前高公路以北6542026008GB00194号商业用地

第七师128团兵团加油站以东、前高公路以北6542026008GB00194号商业用地属于新疆行政区,经胡杨河市批准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6607062025B000015,土地面积8700.000000㎡,建筑面积696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0.8;建筑密度上限5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4-15,成交价121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4-25,预计2025-05-20开工,2027-05-19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新疆电子监管号6607062025B000015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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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700.000000建筑面积(㎡)696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0.8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5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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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21约定交地时间2025-04-25
约定开工时间2025-05-20约定竣工时间2027-05-19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胡杨河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