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91团白鹭湖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第五师91团白鹭湖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属于新疆行政区,经第五师批准为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文化艺术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6605112025A000010,土地面积564.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8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4-21,成交价0.34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4-28,预计2025-04-28开工,2025-12-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新疆电子监管号6605112025A000010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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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564.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5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8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文化艺术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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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0.3384约定交地时间2025-04-28
约定开工时间2025-04-28约定竣工时间2025-12-3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第五师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