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浦镇小微园区鹤一路与鹤三路交叉口零星地块

鹤浦镇小微园区鹤一路与鹤三路交叉口零星地块属于浙江省-宁波市行政区,经象山县批准为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土地使用年限为39年,土地级别为十二级,电子监管号3302252025B000120,土地面积816.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0.8;建筑密度上限50,下限3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4-27,成交价50.42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4-27,预计2026-04-26开工,2028-04-26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宁波市电子监管号3302252025B000120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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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16.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0.8
绿化率 下限:-- 上限:20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30 上限:5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39行业分类通用设备制造业
土地级别十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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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50.4239约定交地时间2025-04-27
约定开工时间2026-04-26约定竣工时间2028-04-26
实际开工时间2026-04-26实际竣工时间2028-04-26
批准单位象山县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