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21省道以北330国道以西(下谢村返还地块)

永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21省道以北330国道以西(下谢村返还地块)属于浙江省-金华市行政区,经永康市批准为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金属制品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级,电子监管号3307842025B000409,土地面积4458.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2;建筑密度上限65,下限45。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5-08,成交价334.35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7-19,预计2026-07-19开工,2028-07-19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金华市电子监管号3307842025B000409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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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458.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2
绿化率 下限:-- 上限:20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45 上限:6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金属制品业
土地级别十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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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334.35约定交地时间2025-07-19
约定开工时间2026-07-19约定竣工时间2028-07-19
实际开工时间2026-07-19实际竣工时间2028-07-19
批准单位永康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