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县雁塔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地块二

广县雁塔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地块二属于江西省-抚州市行政区,经广昌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园绿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未评估地区,电子监管号3610302025A000036,土地面积12832.97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5-21,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6-01,预计2025-08-01开工,2027-08-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抚州市电子监管号3610302025A000036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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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2832.97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公园绿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未评估地区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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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5-06-01
约定开工时间2025-08-01约定竣工时间2027-08-0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广昌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