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原植物工厂地块

清流县原植物工厂地块属于福建省-三明市行政区,经清流县人民政府批准为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五等级,电子监管号3504232025B000090,土地面积15250.000000㎡,建筑面积4575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下限1.35;建筑密度上限,下限4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6-09,成交价185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7-19,预计2026-07-19开工,2027-07-19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福建省-三明市电子监管号3504232025B000090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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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5250.000000建筑面积(㎡)4575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约定容积率-下限1.35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40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农副食品加工业
土地级别十五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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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85约定交地时间2025-07-19
约定开工时间2026-07-19约定竣工时间2027-07-19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清流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