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甸镇滨河花园15-704

曹甸镇滨河花园15-704属于江苏省-扬州市行政区,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为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十一级,电子监管号3210232025B000470,土地面积18.320000㎡,建筑面积106.04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5.8,下限1.01;建筑密度上限3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6-13,成交价1.92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苏省-扬州市电子监管号3210232025B000470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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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8.320000建筑面积(㎡)106.0400
约定容积率-上限5.8约定容积率-下限1.01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6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十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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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9236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宝应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