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超

王 超属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行政区,经绥中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其他服务业,土地使用年限为33.09年,土地级别为一级,电子监管号2114212025B000470,土地面积44.25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3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6-16,成交价3.34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电子监管号2114212025B000470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44.25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3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33.09行业分类其他服务业
土地级别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3.34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绥中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