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八一大道567号11栋房产第1-3层划拨补办出让

东湖区八一大道567号11栋房产第1-3层划拨补办出让属于江西省-南昌市行政区,经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为商务金融用地,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文化艺术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二级,电子监管号3601022025B000017,土地面积968.38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27,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6-23,成交价357.43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南昌市电子监管号3601022025B00001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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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968.38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27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文化艺术业
土地级别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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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357.43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