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华山大道和清湖大道交叉口南侧地块

莲华山大道和清湖大道交叉口南侧地块属于浙江省-衢州市行政区,经江山市批准为批发市场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批发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3308812025B000283,土地面积80034.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5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7-16,成交价15479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9-16,预计2026-03-16开工,2028-03-16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衢州市电子监管号3308812025B000283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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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0034.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5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批发市场用地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批发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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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5479约定交地时间2025-09-16
约定开工时间2026-03-16约定竣工时间2028-03-16
实际开工时间2026-03-16实际竣工时间2028-03-16
批准单位江山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