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土让告字[2025]14-2号金安公路以东、横三路以南、梅溪以西、横四路以北

金市土让告字[2025]14-2号金安公路以东、横三路以南、梅溪以西、横四路以北属于浙江省-金华市行政区,经金华市批准为零售商业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零售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四级,电子监管号3307022025B000136-1,土地面积27155.84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2,下限0.6;建筑密度上限3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7-11,成交价395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10-09,预计2026-04-09开工,2027-10-09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金华市电子监管号3307022025B000136-1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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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27155.84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2约定容积率-下限0.6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8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零售业
土地级别四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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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3950约定交地时间2025-10-09
约定开工时间2026-04-09约定竣工时间2027-10-09
实际开工时间2026-04-09实际竣工时间2027-10-09
批准单位金华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