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阜新鸿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关于向阜新鸿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辽宁省-阜新市行政区,经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三级,电子监管号2109212025B000326,土地面积7633.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5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8-11,成交价116.022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8-11,预计2025-08-31开工,2027-08-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辽宁省-阜新市电子监管号2109212025B000326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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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7633.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6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5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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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16.0216约定交地时间2025-08-11
约定开工时间2025-08-31约定竣工时间2027-08-3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