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鹿山街道丽景路南侧文化地块(嵊自然资规条〔2025〕第37号)

嵊州市鹿山街道丽景路南侧文化地块(嵊自然资规条〔2025〕第37号)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行政区,经嵊州市批准为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文化艺术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二级,电子监管号3306832025B000364,土地面积35133.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下限0.8;建筑密度上限4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8-29,成交价415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10-10,预计2026-08-26开工,2029-08-25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绍兴市电子监管号3306832025B000364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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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35133.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约定容积率-下限0.8
绿化率 下限:15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文化艺术业
土地级别十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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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4150约定交地时间2025-10-10
约定开工时间2026-08-26约定竣工时间2029-08-25
实际开工时间2026-08-26实际竣工时间2029-08-25
批准单位嵊州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