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以西、龙门路以东

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以西、龙门路以东属于江西省-上饶市行政区,经弋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611262025B000162,土地面积4341.26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8,下限;建筑密度上限4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0-14,成交价192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1-13,预计2026-12-13开工,2028-12-13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上饶市电子监管号3611262025B000162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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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341.26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8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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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928约定交地时间2026-01-13
约定开工时间2026-12-13约定竣工时间2028-12-13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弋阳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