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大城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属于河北省-廊坊市行政区,经大城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文化艺术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1310252025A000025,土地面积16780.95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下限;建筑密度上限3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1-20,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5-20,预计2027-05-20开工,2029-05-19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河北省-廊坊市电子监管号1310252025A000025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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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6780.95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35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文化艺术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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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6-05-20
约定开工时间2027-05-20约定竣工时间2029-05-19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大城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