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工程

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工程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行政区,经庆元县批准为排水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311262025A000384,土地面积13478.29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1-26,成交价762.5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1-25,预计2026-11-25开工,2029-11-25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丽水市电子监管号3311262025A000384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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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3478.29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排水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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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762.5805约定交地时间2026-01-25
约定开工时间2026-11-25约定竣工时间2029-11-25
实际开工时间2026-11-25实际竣工时间2029-11-25
批准单位庆元县合同签订日期202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