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谷峰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以北地块

灵谷峰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以北地块属于江西省-抚州市行政区,经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为科研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五级,电子监管号3610002025B000185,土地面积111808.01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0.8;建筑密度上限4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1-28,成交价320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2-27,预计2027-02-26开工,2029-02-26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抚州市电子监管号3610002025B000185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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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11808.01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0.8
绿化率 下限:15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科研用地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五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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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3200约定交地时间2026-02-27
约定开工时间2027-02-26约定竣工时间2029-02-26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签订日期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