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清河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项目

濮阳县清河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项目属于河南省-濮阳市行政区,经濮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为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4109282025B000144,土地面积42774.96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2,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2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2-07,成交价10321.61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河南省-濮阳市电子监管号4109282025B000144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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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2774.96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2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35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2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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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0321.61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濮阳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