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镇第二自来水厂

仑苍镇第二自来水厂属于福建省-泉州市行政区,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供水用地,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级,电子监管号3505832025B000857,土地面积23671.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8,下限;建筑密度上限4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2-17,成交价112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6-17,预计2026-12-17开工,2027-12-17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福建省-泉州市电子监管号3505832025B00085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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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23671.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8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供水用地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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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128约定交地时间2026-06-17
约定开工时间2026-12-17约定竣工时间2027-12-17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南安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