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经济开发区前方大道以南地块四

浦江经济开发区前方大道以南地块四属于浙江省-金华市行政区,经浦江县批准为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二级,电子监管号3307262025B000385,土地面积11869.29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5,下限1.5;建筑密度上限,下限3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2-22,成交价891.3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1-21,预计2026-07-21开工,2028-07-2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金华市电子监管号3307262025B000385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11869.29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5约定容积率-下限1.5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15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48
建筑密度 下限:30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土地级别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891.3837约定交地时间2026-01-21
约定开工时间2026-07-21约定竣工时间2028-07-21
实际开工时间2026-07-21实际竣工时间2028-07-21
批准单位浦江县合同签订日期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