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东侧、金马剧院北侧地块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东侧、金马剧院北侧地块属于广东省-佛山市行政区,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一级,电子监管号4406042025B000207,土地面积11053.93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5,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5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2-23,成交价978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1-02,预计2027-01-01开工,2029-12-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东省-佛山市电子监管号4406042025B00020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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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1053.93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5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15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2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5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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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9788约定交地时间2026-01-02
约定开工时间2027-01-01约定竣工时间2029-12-3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