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灵山县佛子镇清湖村委A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2025年灵山县佛子镇清湖村委A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属于广西-钦州市行政区,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4507212025B000672,土地面积13494.92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5,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5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2-26,成交价140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12-26,预计2026-12-26开工,2029-12-26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西-钦州市电子监管号4507212025B000672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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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3494.92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5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8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5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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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400约定交地时间2025-12-26
约定开工时间2026-12-26约定竣工时间2029-12-26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灵山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