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大河镇镇区江汉大道南侧一宗商业用地

来凤县大河镇镇区江汉大道南侧一宗商业用地属于湖北省-恩施州行政区,经来凤县人民政府批准为零售商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一级,电子监管号4228272025B000228,土地面积2874.95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45,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41,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2-31,成交价50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3-31,预计2027-03-31开工,2029-03-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湖北省-恩施州电子监管号4228272025B000228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2874.95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45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1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500约定交地时间2026-03-31
约定开工时间2027-03-31约定竣工时间2029-03-3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来凤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