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金福村灵江工业功能区工程灵溪镇金福村安置点拆迁安置项目(金福小区1-13幢)

灵溪镇金福村灵江工业功能区工程灵溪镇金福村安置点拆迁安置项目(金福小区1-13幢)属于浙江省-温州市行政区,经苍南县批准为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社会保障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3303272025A000307,土地面积1578.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84,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12-27,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12-27,预计2026-12-27开工,2028-12-27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温州市电子监管号3303272025A00030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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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578.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84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社会保障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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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5-12-27
约定开工时间2026-12-27约定竣工时间2028-12-27
实际开工时间2026-12-27实际竣工时间2028-12-27
批准单位苍南县合同签订日期2025-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