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工业园区龙角湖路以北、兴业八路以西国有建设用地

铅山县工业园区龙角湖路以北、兴业八路以西国有建设用地属于江西省-上饶市行政区,经铅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为三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611242026B000037,土地面积272537.61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0.6;建筑密度上限,下限3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1-06,成交价2317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2-24,预计2027-02-24开工,2029-02-23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上饶市电子监管号3611242026B00003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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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272537.61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0.6
绿化率 下限:-- 上限:20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7
建筑密度 下限:30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三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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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317约定交地时间2026-02-24
约定开工时间2027-02-24约定竣工时间2029-02-23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铅山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