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鹅湖东大道以南、滨江路以西(地块三)国有建设用地

铅山县鹅湖东大道以南、滨江路以西(地块三)国有建设用地属于江西省-上饶市行政区,经铅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为零售商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611242026B000054,土地面积3923.21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下限;建筑密度上限5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1-07,成交价94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2-22,预计2027-02-22开工,2029-02-2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上饶市电子监管号3611242026B000054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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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3923.21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8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5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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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940约定交地时间2026-02-22
约定开工时间2027-02-22约定竣工时间2029-02-2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铅山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