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工土让告字[2025]103号工业街以东、G330国道以南、金江南街以西、马海路以北

金市工土让告字[2025]103号工业街以东、G330国道以南、金江南街以西、马海路以北属于浙江省-金华市行政区,经金华市批准为一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四级,电子监管号3307022026B000024,土地面积11311.36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2;建筑密度上限65,下限4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1-09,成交价68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3-10,预计2026-09-10开工,2028-03-1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金华市电子监管号3307022026B000024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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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1311.36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2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15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60
建筑密度 下限:40 上限:6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土地级别四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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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680约定交地时间2026-03-10
约定开工时间2026-09-10约定竣工时间2028-03-10
实际开工时间2026-09-10实际竣工时间2028-03-10
批准单位金华市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