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工程

清原县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工程属于辽宁省-抚顺市行政区,经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排水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四级,电子监管号2104232026A000017,土地面积8944.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4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45.77,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2-12,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2-22,预计2027-02-22开工,2029-02-22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辽宁省-抚顺市电子监管号2104232026A00001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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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944.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4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37.03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4.05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5.77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排水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四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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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6-02-22
约定开工时间2027-02-22约定竣工时间2029-02-22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