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白马镇乐门大道以北、金马路以南A地块

浦江县白马镇乐门大道以北、金马路以南A地块属于浙江省-金华市行政区,经浦江县批准为一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二级,电子监管号3307262026B000045,土地面积9283.48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5,下限1.5;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2-13,成交价497.59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3-15,预计2026-09-15开工,2028-09-15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金华市电子监管号3307262026B000045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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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9283.48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5约定容积率-下限1.5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48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6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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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497.5945约定交地时间2026-03-15
约定开工时间2026-09-15约定竣工时间2028-09-15
实际开工时间2026-09-15实际竣工时间2028-09-15
批准单位浦江县合同签订日期202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