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国荣、李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变更的批复(李华)

关于高国荣、李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变更的批复(李华)属于宁夏-石嘴山市行政区,经平罗县人民政府批准为三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仓储业,土地使用年限为6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6402212026B000314,土地面积8001.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0.9;建筑密度上限,下限4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4-27,成交价25.6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宁夏-石嘴山市电子监管号6402212026B000314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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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001.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0.9
绿化率 下限:5 上限:15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40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三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6行业分类仓储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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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5.6032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平罗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