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溪街以东、新宏路以南待出让地块(JK-13-02-13)

石溪街以东、新宏路以南待出让地块(JK-13-02-13)属于浙江省-金华市行政区,经金华市批准为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汽车制造,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十级,电子监管号3307002026B000188,土地面积108310.96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下限2;建筑密度上限70,下限4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6-26,成交价4061.66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8-05,预计2027-02-05开工,2029-02-05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金华市电子监管号3307002026B000188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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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08310.96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约定容积率-下限2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15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60
建筑密度 下限:40 上限:7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汽车制造
土地级别十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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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4061.661约定交地时间2026-08-05
约定开工时间2027-02-05约定竣工时间2029-02-05
实际开工时间2027-02-05实际竣工时间2029-02-05
批准单位金华市合同签订日期202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