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留用地属于广东省-佛山市行政区,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批准为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九级,电子监管号4406082026A000147,土地面积10835.67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下限2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7-23,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7-07-23,预计2028-07-23开工,2031-07-23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东省-佛山市电子监管号4406082026A00014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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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0835.67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20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土地级别九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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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7-07-23
约定开工时间2028-07-23约定竣工时间2031-07-23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