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岗湖乡风力发电基座地块十五至二十一

天岗湖乡风力发电基座地块十五至二十一属于江苏省-宿迁市行政区,经泗洪县人民政府批准为供电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未评估地区,电子监管号3213242026B000492,土地面积3114.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2,下限;建筑密度上限3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7-23,成交价49.046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11-20,预计2027-11-19开工,2028-11-19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苏省-宿迁市电子监管号3213242026B000492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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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3114.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2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10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供电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未评估地区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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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49.0455约定交地时间2026-11-20
约定开工时间2027-11-19约定竣工时间2028-11-19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泗洪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