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镇镇新和村文化活动中心

壶镇镇新和村文化活动中心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行政区,经缙云县批准为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311222026A000215,土地面积634.86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22,下限;建筑密度上限21.8,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7-31,成交价28.57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9-30,预计2027-07-31开工,2030-07-3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丽水市电子监管号3311222026A000215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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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634.86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218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35.2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21.8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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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8.5687约定交地时间2026-09-30
约定开工时间2027-07-31约定竣工时间2030-07-30
实际开工时间2027-07-31实际竣工时间2030-07-30
批准单位缙云县合同签订日期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