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管理用房)

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管理用房)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行政区,经缙云县批准为水工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水利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311222026A000316,土地面积246.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7-31,成交价11.07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9-30,预计2027-07-31开工,2030-07-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丽水市电子监管号3311222026A000316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246.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水工设施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水利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11.07约定交地时间2026-09-30
约定开工时间2027-07-31约定竣工时间2030-07-31
实际开工时间2027-07-31实际竣工时间2030-07-31
批准单位缙云县合同签订日期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