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芳

李金芳属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区,经巩留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旅馆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十五等级,电子监管号6540242026B000163,土地面积664.28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5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8-26,成交价77.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8-26,预计2027-08-15开工,2029-08-14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电子监管号6540242026B000163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664.28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4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5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旅馆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十五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77.8约定交地时间2026-08-26
约定开工时间2027-08-15约定竣工时间2029-08-14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