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环太鹤湖水利管理用房项目

青田县环太鹤湖水利管理用房项目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行政区,经青田县批准为水工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水利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3311212026A000193,土地面积4577.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3,下限;建筑密度上限2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9-03,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7-03-03,预计2028-03-03开工,2031-03-03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丽水市电子监管号3311212026A000193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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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577.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3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25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2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水工设施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水利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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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7-03-03
约定开工时间2028-03-03约定竣工时间2031-03-03
实际开工时间2028-03-03实际竣工时间2031-03-03
批准单位青田县合同签订日期2026-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