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胡台新城管理委员会)供水用地项目

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胡台新城管理委员会)供水用地项目属于辽宁省-沈阳市行政区,经新民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供水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国家机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一级,电子监管号2101812026A000043,土地面积30581.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9-10,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9-08,预计2028-09-10开工,2031-09-1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辽宁省-沈阳市电子监管号2101812026A000043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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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30581.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供水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国家机构
土地级别十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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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6-09-08
约定开工时间2028-09-10约定竣工时间2031-09-10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新民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