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区 | 重庆-重庆市-大渡口区 | 项目类型 | 市政公用设施-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
项目阶段 | 主体施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 |
甲方类型 | -- | 外资类型 | -- |
层高 | -- | 建设周期 | 2023年2季度 - 2024年1季度 |
投资金额(万元) | 1456.0259 | 更新时间 | 2023-02-24 (发布:2023-02-24) |
项目地址 | |||
项目描述 | 本项目内容为对重钢炼钢厂原址地块道路区域进行修复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前期风险评估报告成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原则上采用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最终修复方案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为准。根据备案的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对整个地块范围内的全部污染土壤(包括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污染土壤)、建渣、地表水、地下水、一般工业固废及所有因污染土壤修复产生的固(危)废、废水、废气、噪声等二次污染物进行修复治理,达到修复目标;若实施过程中新发现风险评估报告未揭示的危险废物(不含投标人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污染土壤),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处置。修复治理过程中,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安排,若需实施深基坑支护、高边坡支护、止水帷幕、阻隔结构物保护措施等施工,设计工作需由专业资质机构进行设计(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进行专业分包),施工图需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图机构的审查,依据规范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必须通过专家论证;施工工作需由相应专业施工资质单位进行实施,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进行专业分包。负责施工过程中场地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完全承担安全责任。负责控制并处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确保不产生环境二次污染。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对场外处置的污染土壤进行危险废物鉴定。 | ||
项目主要材料设备 | 主机: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空气压缩机。
一辅: | ||
项目工期及阶段 | 截止目前2023年2月24日,该项目处于施工阶段,预计2023年2季度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