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区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 项目类型 | 工业-轻工、纺织、印染 市政公用设施-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
| 项目阶段 | 立项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甲方类型 | -- | 外资类型 | -- |
| 层高 | -- | 建设周期 | 2025年3季度 - 2028年3季度 |
| 投资金额(万元) | 6700 | 更新时间 | 2024-09-24 (发布:2024-09-24) |
| 项目地址 | |||
| 项目描述 | 拟建项目公辅工程废水包括水解炉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切粒系统废水、质检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除盐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空压站含油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碱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设置雨、污水排口各1个,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分级处理工艺:空压站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工艺:隔油沉淀,处理能力15t/d)预处理后,与高浓度废水(包括再生聚酯装置工艺废水、水解炉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及质检废水)混合进入气浮池(处理工艺:气浮,处理能力650t/d)处理;经气浮处理后的废水再与低浓度废水(包括切粒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排水、除盐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及碱喷淋废水)混合进入混凝沉淀池(处理工艺:混凝沉淀,处理能力810t/d)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综合调节+水解酸化+沉淀+二级A/O+二沉,处理能力900t/d)进行深度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洪港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设置12个排气筒,造粒车间造粒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至自带“二级高压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聚合车间配制废气(非甲烷总烃)、醇解冷凝废气(非甲烷总烃)、缩聚冷凝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醛)、蒸馏冷凝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醛)、精馏冷凝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醛)分别经管道收集合并至导热油炉焚烧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合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弹车间加弹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高压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30台加弹机,每台5共用1套,共计6套)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DA008,共计6根)排放;煅烧炉煅烧废气(粉尘、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密闭负压收集,乙二醇储罐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上述两股经收集后的废气合并至“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水解炉水解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12)排放。DA001、DA003~DA01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DA009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其他颗粒物”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乙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格林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DA011排气筒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醛、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乙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造粒机、纺丝机、卷绕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各类水泵等公辅工程设备。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蒸馏残液、精馏残液、精馏前馏分、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质检和在线监测废液、废矿物油、喷丝板润洗废渣、废热媒、废油(高压静电吸附)、废水处理废油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废分子筛委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醇解滤渣、缩聚滤渣、煅烧灰渣、废组件、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特性待鉴别,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若鉴别为危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鉴别确定危险特性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锅炉房、乙二醇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23〕5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新建1座1500m3初期雨水池、1座1600m3的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根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你公司应对导热油炉焚烧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
项目主要材料设备 | 土建建筑材料: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石材、水泥、加气砖、加气块、砌块、砖瓦、砂石、石灰、膨胀剂、混凝土外加剂、外加剂、活动板房、活动房、建筑模板、脚手架、灌浆料、砂浆、保温砂浆、防火门、砖、灌注桩、建筑模版、木材、螺旋钢管。
施工机械及器具:工程机械、起重机、起重设备、起重机械、挖机、挖掘机、高空作业车、高空作业平台、塔吊、吊车、装载机、铲运机、混凝土泵车、平地机、推土机、搅拌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线路敷设:电线电缆、电缆桥架、桥架、母线槽、密集母线槽、母线、电力电缆、线缆、铝合金电缆、矿物绝缘电缆、合金电缆、弱电线缆、电线、接线盒、电缆套管及其管件、光纤光缆。 | ||
| 项目工期及阶段 | 截止目前2024年9月24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5年3季度开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