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区 |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 项目类型 | 市政公用设施-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
| 项目阶段 | 主体施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甲方类型 | 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 | 外资类型 | -- |
| 层高 | -- | 建设周期 | -- |
| 投资金额(万元) | 16616.56 | 更新时间 | 2025-09-18 (发布:2025-09-18) |
| 项目地址 | |||
| 项目描述 | 项目用能品种为电力和蒸汽。项目新增年用电量为1437.11万千瓦时、蒸汽用量为22397.76吉焦,折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530.42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计算)或4799.34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等价值计算)。项目建成后,基于2025年的全厂实际数据推算,厂区年处理生活垃圾量为1267191吨,年产蒸汽量约为3232906.33吨,年用电量约为10556.89万千瓦时,外供电量约为57997.23万千瓦时、外供蒸汽量约为47604.91吨。蒸发结晶系统采用机械式蒸汽再压缩(MVR)蒸发结晶工艺,通过利用蒸发系统自身产生的二次蒸汽及其能量,将低品位的蒸汽经压缩机的机械做功提升为高品位的蒸汽热源,循环向蒸发系统提供热能,减少蒸汽消耗。工艺设备配套的电机应满足《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项目变压器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4)中2级能效要求。照明灯具均采用LED灯具。分体空调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的2级能效要求。风机应满足《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的2级能效要求。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的相关要求。充分回收蒸汽余热,降低厂区能耗。论证在厂区原有建筑屋面设置光伏的可行性。 | ||
项目主要材料设备 | 主机: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空气压缩机。
一辅: | ||
| 项目工期及阶段 | 截止(2026年7月30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