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区 | 广东省-东莞市 | 项目类型 | -- |
| 项目阶段 | 立项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甲方类型 | 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 | 外资类型 | -- |
| 层高 | -- | 建设周期 | -- |
| 投资金额(万元) | 3135 | 更新时间 | 2026-08-05 (发布:2026-08-05) |
| 项目地址 | |||
| 项目描述 | 东莞市黄江镇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朝阳家俱39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计直流侧装机容量4559.75kWp,交流侧逆变器容量3900kW。承包人承担光伏发电项目的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完成整体项目设计:含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若需要)等;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含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变压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开关柜、电力电缆、“四可”装置、气象仪、视频安防(含本地视频监控屏、本地录像存储器)、红外抄表及运维系统配套接入装置、喷淋设备、导水夹、钢制爬梯及配套并网设备设施等;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竣工资料移交、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运维手册;负责对项目实施工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本工程所需要设备均由承包人进行采购,包括所有并网接入设备(设备配置以供电局审批为准),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品牌需从招标人提供的《分布式光伏主要设备白名单》中选择,白名单未包含的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应满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承包人的承包范围除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屋面维修相关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水涂料施工等工序,防水涂料及相关施工工艺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整体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质保等。 | ||
项目主要材料设备 | 暂无材料信息 | ||
| 项目工期及阶段 | 截止(2026年8月5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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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 招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