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 项目类型 | 工业-电力(发电厂、变电站等电力设施) 教育及研究设施-研究所、实验室、天文台 工业-标准厂房、其他制造及加工处理 |
| 项目阶段 | 主体施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甲方类型 | 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 | 外资类型 | -- |
| 层高 | -- | 建设周期 | 2026年4季度 - 2028年3季度 |
| 投资金额(万元) | 10743 | 更新时间 | 2026-08-27 (发布:2026-08-27) |
| 项目地址 | |||
| 项目描述 | 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CiADS)装置包括超导直线加速器、高功率散裂靶、次临界反应堆等子系统,项目位于惠东县黄埠镇东头村附近。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加速器装置区(128.00平台)的B02、B04、B05子项,反应堆装置区(109.00平台)的B07、B10子项及其室外工程,即完成CiADS项目二期土建工程建设的安装部分,为后续工艺系统安装、调试及整个项目调试及运行创造先决条件。具体包括:(1)器靶耦合隧道(B02):给排水(即隧道排水)、照明、防雷接地、电梯、消防(灭火器)、火灾报警;(2)器靶耦合设备厅(B04):给排水(含控制区极低放排水)、照明、防雷接地、电梯、消防(灭火器)、火灾报警;(3)束流收集终端与散裂靶热态试验调试区(B05):给排水(含少量的控制区极低放排水)、照明、电梯、消防(灭火器)。本子项防雷接地、深埋接地施工未在合同范围内。本子项±0.00m标高以下各终端工艺间的隔离墙体暂不施工,但需考虑底板预留对应的插筋,方便后续施工。(4)反应堆靶厂房及配套辅助厂房(B07):给排水(不含控制区排水和工艺用冷却水)、照明、防雷接地、电梯、消防(含灭火器、消火栓、泡沫喷淋、气体灭火、水喷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子项中堆顶防护室仅施工至-17.00m标高(即堆顶防护室地面)及以下部位。承包方需配合开展-17.00m标高以上堆顶防护室相关的施工及安装工作。(5)保护区主出入口(B10):给排水、照明、防雷接地、消防(灭火器)。(6)室外工程(109平台):保护区围栏内部的道路照明(保护区周界照明和道路照明)、接地等内容。本子项给排水工程未在合同范围内。(7)给排水、照明、防雷接地、电梯、消防、火灾报警等辅助系统的预留预埋、安装施工及安装材料和设备采购供货;(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9)验收、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工作;(10)承包人根据本项目技术规格书和设计图纸要求,开展本项目安装施工阶段的材料采购、试验、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承包人对发包人责任范围内的调试工作,提供配合服务;承包人应建立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物资供货存储的料场、库房,并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及仓储管理规定;承包人应建设本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生产与办公管理用房、材料堆场和加工车间等;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完成施工图纸的二次深化设计,并对深化设计的准确性和可实施性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及编制管理程序,全面负责项目安装施工阶段的管理,包括并不限于安全、质量、成本、进度、技术、环保等;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开展合同范围内向监管部门申领项目各项许可的支持工作;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向监管部门提交建造阶段的定期报告,负责落实整改;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接受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审评活动;配合建设单位接受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活动;承包人应为发包人提供该项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最终验收所必要的协助工作。 | ||
项目主要材料设备 | 土建建筑材料: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石材、水泥、加气砖、加气块、砌块、砖瓦、砂石、石灰、膨胀剂、混凝土外加剂、外加剂、活动板房、活动房、建筑模板、脚手架、灌浆料、砂浆、保温砂浆、防火门、砖、灌注桩、建筑模版、木材、螺旋钢管。
施工机械及器具:工程机械、起重机、起重设备、起重机械、挖机、挖掘机、高空作业车、高空作业平台、塔吊、吊车、装载机、铲运机、混凝土泵车、平地机、推土机、搅拌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线路敷设:电线电缆、电缆桥架、桥架、母线槽、密集母线槽、母线、电力电缆、线缆、铝合金电缆、矿物绝缘电缆、合金电缆、弱电线缆、电线、接线盒、电缆套管及其管件、光纤光缆。 | ||
| 项目工期及阶段 | 截止(2026年8月27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