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郭志成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时间 | 2004-10-14 | 注册资本金 | 1686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04-10-14 至 --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http://www.nlcb.com.cn/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energy@nlcb.com.cn,nlcbzq@vip.163.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1087684898866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3号楼303A | ||
经营范围 | 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文艺表演;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日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礼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施工总承包;旅游景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文艺表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2010年10月22日,北京能量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证券简称为能量传播,证券代码为833482。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电视及网络视频内容服务提供商。成立以来,公司以构建全媒体内容服务产业链的创意及资源整合平台为核心战略目标,坚持以内容制作为导向,不断拓展多变业务,在视频节目时长形成了标准化的运营模式,拥有具备较高素质和丰富经验的节目创意、制作团队,可完成节目创意、策划、拍摄、制作等全部工作。与此同时,公司同各电视台及网络播出平台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拥有多元化的发行渠道,先后同各主流视频媒体合作出品了《鲁豫有约》、《传承者之中国意象》、《传承者》、《超级演说家》、《我为喜剧狂》、《我是演说家》、《鲁豫的礼物》等一系列家喻户晓的节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