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李新明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时间 | 2016-03-07 | 注册资本金 | 11067.980465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6-03-07 至 2076-03-06 | 登记机关 |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982569627@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652722MA775MA317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新疆博州精河县精河镇友谊南路11号 | ||
经营范围 | 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工程开发投资;从事旅游项目开发,文化项目开发,供暖生产及供应,供暖工程安装及维修;房屋、场地租赁;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交通运营;科技开发;农产品种植及产品加工、销售;物流、仓储;电子商务;农业开发;老年人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