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李丽娟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时间 | 2000-08-22 | 注册资本金 | 20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00-08-22 至 --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511152874@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105801706708T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中路113号(住宅)楼105室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摄影;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劳务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得在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不得在实体店铺经营);工程勘察设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