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刘志强 | 经营状态 | 正常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金 | 374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 至 -- | 登记机关 | 安丘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统一信用代码 | 123707844938561052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安丘市永安路269号 | ||
经营范围 | 一、具体承担市政公用事业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标准、规范拟订工作。具体承担市级市政公用事业行业规划、科研规划的修编起草工作。二、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辅助工作。参与评价市政公用企业履行经营协议情况和服务运行质量。负责城市公用道路、桥梁、排水管道、路灯照明、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或参与城区市政公用事业有关建设工程。承担雨污分流推进工作的具体实施。参与起草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及改造计划,参与项目工程立项、采购、建设及验收备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三、承担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指导城市节约用水辅助工作。协助做好城市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城市年度供热计划,配合做好供热情况监督检查。牵头组织集中供热工程及城市燃气管道的规划、设计审查、建设管理、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四、参与编制城市维护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参与拟订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配合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参与拟订城市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承担协调督促污水处理费足额收缴具体实施工作。五、协助做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灾害和安全事故处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区防汛具体实施工作。六、完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