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李星光 | 经营状态 | 注销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金 | 74.5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 至 -- | 登记机关 | --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统一信用代码 | --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负责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发展群众文化事业,活跃人民群众文化发展 组织编排、演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文艺活动 负责业余团体文化创作和培训,对乡镇、农村文化站(室)进行业务指导,开展群众文艺理论指导和研究,辅导农村业余演出团体编排和文化大众科普资料编辑 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收集、整理及申报工作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