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余俊生 | 经营状态 | 正常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金 | 30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 至 -- | 登记机关 | -- |
企业官网 | www.bist2011.com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统一信用代码 | --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展本市广播电视事业,办好广播电视节目,办好基于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传输的新媒体视听节目。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移动电视、楼宇电视、地铁电视、大屏电视等户外电视的内容生产及播出工作。组织制作优秀广播影视剧,大力繁荣广播影视艺术。按照统一规划,负责本市有线电视及无线数字电视发射、传输网络等的建设、管理、经营等工作,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条件下的广电产业发展。推进本台广播影视技术进步,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步伐,努力提升广播影视的科技水平。经市政府授权,管理、经营本台的国有资产,并负责其保值增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本台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